那天,一位癌症病患家屬:「我好希望我父親還能繼續住院,還有,如果有更好的治療,我們也願意花錢。」。
我看了一下記錄:「三個禮拜,那個醫師太好心了。健保只給住兩個禮拜,多出來的那個禮拜,他要幫你們想辦法,或概括承受。」。
家屬:「我們願意自費啊!還有,他身體放的那個管子,有沒有更先進的,這樣就不用常常換,我們也願意自費。我知道我爸沒有多少時間了,他舒服不痛苦,這是我們最後能為他做的了。」。
當下真不知道要如何解釋這多少健保讓醫師跳進去的坑洞?而這些最後又被理直氣壯地變成所謂「醫師的把柄」........。